楊光蘭、何臣相、何偉張三位代表:
您在州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立項建設瀘水市社區矯正綜合矯治所項目的提案》已交由我單位辦理。收悉您的提案后,州司法局黨委高度重視,及時召開局務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因提案涉及項目立項、立項程序、資金來源、省級指導意見等內容,州司法局成立工作專班圍繞提案要點函至州發展和改革委,并請示了省司法廳相關處室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全州社區矯正工作及綜合矯治場所建設情況
2009年,全州社區矯正工作在蘭坪縣試點后逐步展開,重點負責矯正對象日常監管、教育幫扶等工作。2019年以來,全州累計接收各類社區服刑人員439人,累計解矯295人,在冊社區服刑人員344人。
2014年8月,省司法廳印發《云南省司法廳關于建立社區矯正綜合矯治場所的通知》建設標準中明確:矯治場所要“充分利用現有業務用房,將各功能室應集中于同一區域,并按照社區矯正工作流程進行規劃布局”。同時指出,矯治場所要設置報到登記室、宣告室、刑罰執行室和心理矯治室等功能室。同年10月,省司法廳印發《云南省司法廳關于推進社區矯正和刑釋人員幫教示范基地建設的通知》明確,可選取監獄、強戒所布局調整后的地塊或依托具有土地和場所資源的民間組織、企業進行建設。同時明確,省司法廳對示范點建設補助資金30萬元。截至目前,全州四縣市司法局均已利用現有業務用房建成矯治場所,全州蘭坪縣、貢山縣通過依托的方式建設完成幫教示范基地建設。瀘水市司法局原將市基地選址于瀘水市老窩鎮,并完成前期投入。
考慮到基地建成后運行、維護所需人員、經費等事宜,2014年-2016年間,州司法局與企業簽訂怒江州過渡性安置幫教基地合作協議,并多次向州政府、州發展和改革部門報告請求立項解決基地建設事宜,后均因暫不具備條件未納入建設規劃。
二、提案涉及項目立項情況
5月下旬,州司法局就提案涉及瀘水市社區矯正綜合矯治所專題致函至州發展和改革委,商詢項目立項、立項程序,資金來源等問題。經州發展和改委研究,答復:瀘水市社區矯正綜合矯治所屬于政法基礎設施項目,且該項目未納入“十三五”政法基礎設施規劃,暫無法立項。同時建議,瀘水市司法局做好項目前期儲備工作,在開展“十四五”政法基礎設施項目規劃編制時,通過瀘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層報上級發展和改革部門立項。
鑒于省司法廳對社區矯正綜合矯治所的安排、全州基地建設項目實際情況以及發展和改革部門關于項目立項的相關要求,目前暫時無法立項解決瀘水市社區矯正綜合矯治所項目,待后期條件成熟后逐級申報解決。
州司法局代表全州司法行政單位向您表示感謝,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關心關注司法行政工作,也希望您繼續為全州司法行政事業提出寶貴意見建議。今后,我們將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職能,切實做好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